结婚一年,当时给了三千的彩礼,3万是给买结婚用的首饰衣服,结婚之后怀孕了但是小孩没有了,我们感情也不好,之后分开了半年,我今年一年没有上班,分开半年他也没给我一分钱,也没联系,现在我提出离婚我不要任何东西,但是他要求我把钱还给他,我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当事人因为不知道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跟我咨询,今天我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彩礼一般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物。这一概念不但限定了彩礼的范围也限定了彩礼的目的,既然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登记结婚,那么如果违背这一给付彩礼的初衷,法律对此也不会没有任何约束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完毕!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现在男方就说如果要离婚就把那钱还给他
追答他愿意咋说是他的问题,你想离婚是你的权利,法院不会支持他退还彩礼的,你就说你生活中全花光了,更何况你还流产过,这些都是身心损害,没向他要补偿不错了。
不过你确实还剩钱没花掉,那就得共同平分。
只剩当初买的首饰,那这些是不是要平均分?
追答是的,需要平分。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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