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8时许,我妈如平常一样回家,途径金盆初中三叉路口时,快过完马路时,被上犹方向拐弯过来的,由被张#代驾驶的无车牌“武装押运”车前大灯部位撞伤,造成骨折骨裂,三个月在医院治疗。
交通队长:1,不但没有扣肇事车,还让继续运营约两个多月,最近有上牌,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又说有牌(据说曾经约几个月前此车在水岩乡政府旁街道路段有发生一起撞人事件);2,事故地点没有说是三叉路口,发生时间有误;3,误认定为横穿马路,乡村三叉路口不存在这说法;4,给肇事行为找最轻条例洗脱罪名;
对方是一个保安公司的,是老公安来的,对我们周边的执法队伍都有勾搭的,搞不过他们
;交通队对“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上公交认字[2011]第50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同等责任,我们不服有复核也没有搞过他们; 现在一分钱不给一直拖,不知道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最重要的是别慌,实在不行,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调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开庭,而且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您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我也想,关键是法院也是他们的人际内,头痛,气没地方出
追答你认为法院判的不公平,可以去政法委投诉他们
无牌,说有牌怎么查
追答去法院,他们会告诉你怎么查,交通队的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在十三天内找上级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