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3月1日进入医院财务科工作,2011年1月27日被医院辞退 找过劳动仲裁他们说社会保险不归他们帮我追回,情问下我怎么才能追回我的社保 ,我要找什么机构追回,通过哪些法律法规???
2009年3月1日 到 2011年1月27号辞退 到现在都快1年了 我才想起仲裁
双倍工资,我都上了两年了 还能要求双倍工资么??能要多少个月的
追答从你入职的次月起计算双倍工资,一直到与你签订合同为止。
请问下 如果找劳动监察部门 有实效限制么》因为到吧我辞退到现在都快一年了
追答可能已经过了时效。还是建议去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