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理是指法的原理。作为民法渊源的法理,是由立法精神演绎而形成的处理民事关系的原理,作为民法渊源的法理的作用在于弥补民法法律规定之不足。《瑞士民法典》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如本法无相应规定时,法官应该依据惯例;如无惯例时,法官应依据实践确定的学理和惯例。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法,法律所谓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我国民法没有规定法理是民法的渊源,但是法理对解释民法和裁决民事案件实际上起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