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按月发工资的,结果请一天假就按上班26天来计算,这样违法吗?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也没有加班工资,这样我们可以去申请劳动支援吗?

很明显,你们公司没按照劳动法,每月工作天数是这样算下来的:365-104(52周双休天)-11(法定假期)=250(每年正常工作日),得出每月工作日为21.75天,加班(八小时以外)1.5倍计算,周末加班2倍计算,节假日3倍计算,
以深圳为例:按劳动法基本工资1350每月,那么每天是61.36元,每小时是7.67元。那么加班工资是11.5元每小时。周末上班是15.2每小时。节假日为23.28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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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一般都是这样计算的,正常的上班时间是每天8小时,一个月22天半算是保底,其他时间是加班时间。有个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就是22天半的工资。其他部分算加班工资,你到劳动部门也没有用。追问

谢谢你!不过我们没有双休哦,而且像中秋、十一这些节日我们正常上班,也没3倍工资呢,连补休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11-09-30
工资的结算是按照工作日来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22.5天,用你的工资除以22.5就是你请一天假应该扣除的金额,当然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和补助。
第3个回答  2011-10-03
谢谢你!不过我们没有双休哦,而且像中秋、十一这些节日我们正常上班,也没3倍工资呢,连补休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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