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我们的工资是按劳动法算的,那么请问26天制合法吗?星期六或者星期日上班不算加班合法吗?

辞工到期工资要等到公司发工资那天才能领合法吗?

二十六天制是通常所说的做六休一,本身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按做六休一执行,但没有按规定支付星期六的加班费或是没有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则是属于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同单位协商,协商不了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一周休一天不违法,但一周工作六天不给加班费、又不给补休的违法。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是直接法律规定的休息日。企业一周保证一天休息日是为法定休息日规定,但对于超过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或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以外的劳动者工作劳动,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没有安排休息的应一律按加班处理。劳动者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一倍半,双休日是两倍,法定假日是三倍。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一周应休息二日,这是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是有区别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为提高生产进度进行加班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补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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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7
果是标准工时制,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一周至少有一天休息,就是合法的。如果超出工时,应支付加班工资。2、周六日是否算加班要看一周工作多长时间,如果一周不超过40小时,只有一天休息,也是合法的;3、离职时应作一次性结算,在离职当天支付完毕。
第2个回答  2011-07-07
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劳动时间应该为22.5天,星期六和星期天上班应该算加班,但是辞工之后的工资,等到公司发工资那天才能领取,应该是公司内部的规定,跟劳动法不冲突。
第3个回答  2011-07-07
1、工时有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如果是标准工时制,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一周至少有一天休息,就是合法的。如果超出工时,应支付加班工资。
2、周六日是否算加班要看一周工作多长时间,如果一周不超过40小时,只有一天休息,也是合法的;
3、离职时应作一次性结算,在离职当天支付完毕。追问

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我辞工到期当天办好离职手续可以向公司作一次性结算工资并领取两个月的工资吗

追答

1、标准工时制等的说明见下文;
  (1)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标准工作时间。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时为一个以上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工作的,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上述(2)、(3)两种工作制需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2、离职结算包括你所有应结未结款项,如:至最后一个劳动日的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等。
另外,不知道你说的两个月工资是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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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7-07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班时间每月是按照21.75天计算的,周六日上班均属于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公司在工资发放日一同支付辞工者的工资没有违法之处。
纵横法律网 戴晓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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