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月3日进的一家私人企业,试用期3个月,就在今天12月15日,老板突然提出要辞退我,他说其实我的职位分工也没安排,而且是试用期阶段,我问理由,他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就不要问了。我问了不下3遍,辞退总要理由吧? 他就是不说。叫我不要问了。 请问如果我起诉,那么他需要赔偿我损失吗?赔偿多少?谢谢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 他当面没有和我说辞退原因,我一直问,他就是不肯说,如果我上诉了,他突然说我达不到用工要求,该怎么办?谢谢!
追答所以你现在需要取证,还有就是在他们没有书面解除以前,可以继续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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