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法院没判离婚第二次法院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般都不到庭宣判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的,第二次起诉不判离婚。

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具体的分居时间也需要法院认定。只要起诉离婚方的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就会支持双方离婚。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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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0
一审判决离婚不成立的,等六个月冷静期过后再次起诉到法院,二审就可以宣判离婚了
第2个回答  2018-01-10
您好,人民法院在第一次离婚案件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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