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网上的律师们,按照新的婚姻法规定,怎么才能保证女生婚前的财产婚后不会变更共同财产(希望可以逐条答疑,非常感谢):
其实帖子的内容可以总结为:女生结婚前的存折,如果能够保证其为婚前财产,而不是如果一结婚,就变更共同财产了。具体如下:
男方在婚前一年的时候买了房子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是借了一部分款。房产证是男生自己的名字,房子大概结婚后一年交房。所以婚后,到时男生的工资要一大半还房贷,估计到时候房子装修和日常开支,都需要靠女生的工资。现在女生父母本来打算陪嫁5N万,但是担心如果全部给了钱给女儿,如果日后有婚变,这钱就回不来了~
我来为朋友发帖问问,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让女生陪嫁的存折,能够牢牢的是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真的感情破裂,也能自己有个保障,不被男生所得~~法律小白真是伤不起,不懂法,希望律师朋友能帮忙答疑,谢谢~(非律师的朋友可以不用答复,以免误导,感谢~~)
1.女生结婚陪嫁的存折算不算个人财产(先办婚礼,后领证,存折在举行婚礼前办理的,存折上写的女生的名字)。
2.如果上述属于婚前财产,那婚后如果男方要求拿这笔钱对房子进行装修,如果以后双方感情破裂,这算不算男方花了女方的婚前财产,需要还一半给女方。
3.女生结婚后,如果拿着这笔陪嫁钱进行投资,比如买房之类的,会不会再把这个房或者其他等值的投资算作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笔陪嫁进行了投资转化后,性质就会变更共同财产么。
4.看网上有的说,陪嫁的存折上写成父母的名字,但是还是给女儿,说是陪嫁钱。想知道在法律上说,这样子是不是就能避免女生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变成婚后共同财产了.
5.女生父母想办法说,要不结婚陪嫁就给2N万,其余的留在父母手里,等新房装修或者其他的时候小两口需要用钱了,让女儿以借的形式把这剩下的3N借给女儿女婿,但是要求女婿写个借条,签名是女婿一个人签。父母认为这样如果没婚变刚好,也不用他们还款。如果有婚变,男方有借条就得还款,算是更有保障。但是个人感觉,这借出去3N属于夫妻的共同借款吧,虽然借条只有女婿的签名,但是女儿知情啊,如果真的婚变,这不是就相当于女儿的这1.5N的钱就送给女婿了,女婿只需付自己这一部分的1.5N就行了么。感觉这样子还是3N的一半,变成了共有财产呀~
6.看有的说夫妻结婚前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感觉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男生的房子有房产证很好搞,如果有婚变女生得不到一点东西。但是女生陪嫁的是存折,不是实物,结婚后总要把存折里的钱进行投资或者其他用了,会不会又混为夫妻的共同消费或者共同投资。以后婚变了还是得不到完整的这5N呢?
可能不理解的人会认为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但是站在女性的立场上,感觉可以多考虑下。毕竟谁都希望可以婚姻幸福白头到老,但是也总用千千万万女性遇人不淑,不胜枚数的夫妻婚后无法一直生活下去的。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还是宁愿我的朋友现在多考虑一下,免得以后人财两空。
其实帖子的内容可以总结为:女生结婚前的存折,如果能够保证其为婚前财产,而不是如果一结婚,就变更共同财产了。
期待律师朋友们的专业答复,感谢~~
最后祝每个人都能婚姻美满,白头到老,用不上提问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