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眼力不够。入职3月到6月,3月工作70小时,四月110小时,5月160小时,6月130小时。合同也是总部统一下发,让签署。
也是她自己要求离职的。对于非业务工作工种,公司从不轻易辞退。
如果事实是这样,你就暂时不用担心他,即使他提出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你就按照我上面说的做,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赔偿3个半月的工资。
追问要赔这么多吗?入职4个月,请假25天?
追答数字是:入职时间-1个月-请假25天=赔偿的工资
追问谢谢,9月14日开庭
追答开庭?按照法律规定,劳动纠纷,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再进行司法诉讼。不过没事的,这种情况在人事上很常见。有什么事情欢迎继续追问或留言
追问不好意思,继续追问了,你有说的意思是2月1日入职,4月1日离职,没签合同只要赔3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如果她在2月1日至2月28日只上了18天班,3月上了20天班。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
追答只需要赔偿20天的工资,因为员工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3月份开始赔偿,3月实际工作20天,所以只需要赔偿20天的工资
追问谢谢,继续追问了,越看我们这个同事的考勤越有意思。
如果1月16日入职位,2月20日开始请假12天,3月10日才来,矿工6天了,没有签合同,算自动离职了,怎么补偿?是4天工资吗?还是可以按制度倒扣
员工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2月16日开始算双倍,2月16-2月20,五天工资,即使自动离职了,这五天也要赔偿。但是又回到第一个问题,如果他不能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就不需要赔偿
知道,其实我就想知道员工如何能够证明入职跟签的不一样,她入职只有4个半月,请假就有20多天。补签是在哪一天,我真的也不知道。且在离职声明中也说了所有的所有的都结清了。
追答你自己应该清楚劳动合同签订时的特征,如果她在签订时没有作出特别标记,那就让她举证吧。
追问不是很明白哦,公司委托我弄,我肯定要为公司想。什么叫做签定时候的特征?什么叫做特别标记?白纸黑字,一笔不多,一笔不少。其实也就几千块钱。
追答你先看一下合同是怎么补签的,是否在合同上有所标记是补签的?
如果没有,你就否认是补签的。
我想知道她还有什么办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其实我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补签的,标记肯定是没有的,我们人事部门发现有涂改就换新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