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未满十八岁借她人身份证进厂受工伤,现已经出院,工厂不说是身份不对不赔钱了怎么办才好?

右手四个手机都机器夺取(从手掌跟前,只留了大拇指),医院的费用是工厂出的。伤残鉴定结果是7级(本人未去,厂里人自己去办理的)。现在厂方知道知道身份证不是本人不给赔偿了(本人身份证写的是1995年出生)。如下问题请教:①伤残鉴定结果是7级是否合理(右手只有拇指了,失去了基本能力,还是个小姑娘)②用别人身份 证的责任怎么分,算不算童工。③相关法律流程怎么走,万分感谢!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答,再补充一个问题就是赔偿金额大概能有多少,7经伤残和6级伤残分别能得到多少,是江苏那边的,万分感谢。

问题一答:还是比较合理的,按相关法规规定,她可以得到本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前不久我遇到一个纠纷也是右手大拇指被切了,也是凭到7级伤残。
问题二:用别人的身份证,厂方也需要负责。因为厂方是实体用人方,并且还有在用人信息上审查不严之过,相关单位(劳动局)还可以追究其用童工责任。
问题三:2个途径,1是直接法院起诉。这个方法比较简单,而且时间比较快。2是到劳动局申请伤残鉴定,自己是无法做伤残鉴定的,如果有警方介入,也可以由警方出具介绍信去指定单位鉴定。时间比较长一点。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吧。
伤残鉴定越早做,对她越有利。希望可以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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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到妇联去找法律援助,这个应该可以相信政府。

不是自己的身份证是她的错误,但错不至于不赔。
应该不算童工,就是算,也不能算厂方用童工,除非厂方明知身份证是借而且知道小姑娘未成年。
第2个回答  2011-08-28
厂方不赔偿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支持,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是工伤厂方无论如何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9
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劳动,不算童工。如果认为鉴定结论不合理,可以申请复鉴。建议变更为自己的身份后再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尹成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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