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却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我与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可2008年10月12日把我辞退了.(无故的辞退我,你老板在辞退工人时应提前和我说,)而我们也签写了解除劳务合同.并口头协议与当月20日结算清楚.可他却左推右推还找各种理由不给.还有其在2008年5月27日-2008年9月1日时间公司给我们放假(其中有设计3名,男装板师1名,板师助理一名)当时给我们签写了合同.说放假有补助.为一月600元.可放假回来并不给予.(我的工资是一月1800元.放假的时间是两个月零五天,是1500元.加上现在为支付我的920元.一共是2420元整.)我该怎么办?我一个小女孩,刚出来就碰到这样的事,难免会很害怕.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强制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