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24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的规章制度是应该全国人民都遵守……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而且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家,有特定的规章制度,你跟这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认同这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及管理制度,人家写罚多少就是多少,国家也管不着,除非你没签劳动合同,除非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问的一清二楚,自己能够接受才签订的……不然签了劳动合同发生公司乱罚款的事情,你走遍全国都没几个人同情你……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问的清清楚楚,公司不照章办事,你也没办法,你要打官司,你耗不起那个时间,你也没有那个精力,你们全家每天都还要吃饭……一个公司能开起来三五七八年,在本地没有一定的势力或人际关系网,怎么可能?你想闹事,你也斗不过人家……想开点啦,遇到这种事情,还是淡定点好……
第2个回答 2011-08-24
1、《劳动法》从未有过关于对员工罚款的任何规定。
2、《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废止,企业再也无权对员工罚款,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4
没有罚款规定,劳动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工资支会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因劳动者造成企业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第4个回答 2011-08-24
劳动法没有罚款的规定,只有违约的规定,并且只能在专业培训和商业秘密这两种情况使用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