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律的,我知道在民法中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我还有几个月才年满20岁,所以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向父母索要18岁前的抚养费。
情况时这样的,我出生大概两岁左右,母亲因偷税漏税入狱,父亲在几年后与母亲解除婚姻关系,我想我的抚养权在我父亲身上,我父亲在外地做生意,我被寄养在舅舅家,奶奶对我很好,经常给我钱花,从初二起每个月给我500元生活费,是以奶奶的名义给的。在我上高中之前我和我父亲很少交流,从我记事起到现在我们见过的次数也没有超过5次,我现在19周岁,正在读大学,我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将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补偿我?
大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是我父亲给我拿的,总共是18000。
只有在未成年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向父母追讨抚养费,18岁成年后就错过了追讨抚养费的期限了。
如果18岁以后的,仍需要抚养费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养费
如果你父母没有承担你18岁前的抚养费,你现在仍然可以索要。
但是,你应弄清楚事情的真现,再决定是否起诉。
你母亲入监狱后,你被寄养在舅舅家,寄养的费用是谁出的,是你母亲?还是你父亲?或者是你舅舅?
如果是你舅舅出的抚养费,你父母是否过后偿还给你舅舅,或者用其它的方式变相支付了你舅舅抚养费。
你奶奶每月给你的500元钱,是你奶奶自己的,还是通过父亲给了你奶奶,然后由你奶奶给你的?
大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是你父亲拿的,是不是说明他以前也拿,只不过是你不知道?
你表述在少年时生活很好,因此,要多考虑亲情关系,很多事情你应该是不知道的,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还是要多考虑亲情。
建议还是先弄清事情真现,别把亲情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