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是指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