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赔偿责任(经济责任?)

朋友驾车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前方车辆急刹车,朋友也采取刹车措施后,被后方的电瓶车撞碎后保险杠~~~同时电瓶车驾驶人也受伤了~~~
交警鉴定现场后确定是电瓶车驾驶人100%事故责任,但是朋友要承担100%经济责任??还要对电瓶车驾驶人履行赔偿责任???
有专业人士能给分析一下吗??
据说根据新的交通法,保护弱者,机动车全责?
电瓶车(助力车)是非机动车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处理是怎样的呢?
最佳答案追加30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问题是,你说的电瓶车是那种电动自行车吗?如果是,那么你的朋友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那么你的朋友就不承担赔偿。
  再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拟将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按照这个修正案你的朋友至多承担10%的赔偿。但是,未发现该修正案已经生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1-02
交警对于事故所出的调解书要你朋友承担100%的经济责任,但不意味着你必须得赔给他。一般来说,确实是应该保护弱势群体,但你朋友这个案子显然保护的有点过了。
目前你朋友可以不接受这个调节,通过诉讼解决经济责任问题。
第2个回答  2007-11-02
应该是电瓶车驾驶人承担100%经济责任,你朋友没有义务赔偿。交警在鉴定的时候一般会出一个由调解书的,上面就是对经济的赔偿的问题做出的调解。
第3个回答  2007-11-02
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责任并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现在的新交法重在保护弱者,即使是弱者一方的责任,强者一方也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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