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离职后公司要扣除在职期间差旅费用的问题

我在一间贸易公司做销售,在这家公司做了4个月。还不是正式员工。入职前跟公司谈好是3个月试用期,后来公司找过我谈话说因为业绩没有做好,要延长试用期。所以现在我还不是正式员工。前个星期,因为我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准,无奈之下,我向公司申请辞职。
辞职前写了辞职申请,公司已经批准,我按公司员工离职程序做好了工作交接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定。做好了相关辞职的工作之后,我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工资还没结算。
到了可以拿工资的时候,我电话联系了负责发放工资人员,到公司拿工资。
到了公司,公司拿出了一份表格,有几个项目,意思是:1、扣除我在职期间购买的一个产品却又没有销售出去的。2、扣除我在职期间的差旅费用(理由是我在职期间没有做出业绩)。
公司给出的这两个条款,1、产品我购买也是为了销售给客户,但是由于客户那边改了型号,现在我离职了,就要我负责这个费用。2、入职前我与公司谈的是出差的差旅费是实报实销,而且差旅费报销是1-2周一次,都有申批,从未说过要在离职后扣除,也没有明文的条款说要离职后扣除。现在我离职了,却说要扣除我的差旅费费用。
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请教专业的人士。
请教专业人士!

只能找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他们会帮你解决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