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审判,女方以抑郁症为由拒绝出庭,法院怕担责任要中止案件,我该怎么办??

我是半年过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了(第一次判不离),法院给调解了一次,女方父母来的,说上不了庭并拿出安定医院开的抑郁症建议住院的俩礼拜假条,之后女方就一直以忧郁症需要治疗为由拒绝上庭,现在快3个月了,法院说准备中止案件,要我撤诉(女方有没有经过专门机构鉴定病情我不知道)。。。。我是坚决不会撤的!可是,我该怎么办?难道她一直这个理由不出庭,法院就不可以做缺席判决吗?我们没子女,没共同财产,案情很清晰啊~~~法院这样中止案件,是不是算违规?中止之后我何时可以提出复诉?如果女方一直能开出有病的假条,我是不是永远不可以开庭判离?难道这种情况还不可以算感情破裂吗?

你不撤诉即可了有病确实可以暂时不开庭的你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不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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