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贷款界定是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
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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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十四条临时措施的特殊的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第一住房贷款利息费用,纳税人在购买住房或他/她的配偶本人或他/她的配偶通过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单独或联合。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在首次购房贷款时,只可享有一次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双方一人扣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夫妻婚前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费用,结婚后可以选择买一套住房,由买方要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购买住房的夫妇分别在各自根据扣除50%的标准扣除,扣除方法不能改变在一个纳税年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首套住房贷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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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利率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015年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调。根据上证报、界面梳理,杭州多家银行执行首套基准上浮8%或10%,南京、青岛、苏州、合肥、武汉、无锡普遍上浮20%,乃至30%。买房成本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