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某物业公司上班的.我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就跟我队长说我要离职,他说现在人不够叫我等等,就算我写申请他也不会帮我交到公司,所以我想就等等吧,结果一等就是半年,我每次提出辞职的时候他都是一样的理由,到今年3月5号我有事就自离了,就那公司肯定不会把我的工资发给我的,我跟队长说公司要是不发我工资我就去投诉,队长叫我千万不要去,他说如果我去投诉的话我肯定还没到劳动部门就缺胳膊断腿了,家人都会受牵连,有先例的.我当时听了就冒冷汗....我现在都不知道工资是要还是不要了,苏州的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有经验的给我出个注意吧!
如果在试用期间辞职,提前3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如果是正式员工,要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离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也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通知后用人单位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而提前离职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期间的工资将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