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个月,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没有孩子也没有共同财产。男方家里结婚的时候什么都置新的,聘金是

一万五块钱,女方有嫁家电过去,男方跟人家借一万块钱办喜宴,请问女方是否得负责还一半的钱债

首先,女方的嫁妆:家电,是共同财产,另外如您所说男方结婚时什么都置新的,这些东西应该是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这欠债应该属于婚前的债,所以在法律上一般不予以认可。以上共同财产是在法定条件下,在解除婚姻的同时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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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4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第2个回答  2011-05-04
聘金是他们要的就可以返还。如果是自愿送的,就不能返还了。至于欠债女方就不能还了。
第3个回答  2011-05-04
i不用,,都嫁给你了,这就是你们二个人的事情,
第4个回答  2011-05-04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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