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3-25
如果和原来的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到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去打工吧。如果和原来的单位有劳动合同,但想换一个工作单位,就需要在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生效前解除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辞职注意方式,参考一下我的建议: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写上这个原因,便于以后作为证据),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1-03-25
除非你属于企业退养或停薪留职人员,否则的话,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是不可以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除你将被追究责任外,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也将因此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3-25
可以找工作,但是在新的劳动合同形成以前,之前的劳动关系要解除。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4个回答 2011-03-25
这个你和上家公司的合同里面写了吗?如果写了,那么就是违反相关的合同内容了,不过,合同没有去劳动局公正的话,法律上也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