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员工是否还能找单位索取以前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之前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签订了,并且从今天开始签,那么员工在接受签订合同后,是否还能就以前未签订的那段时间,找单位索取之前的两倍工资呢?还是说接受新的签订了,以往就既往不咎了?

这个从法律上讲是允许要双倍工资的。
要看你自己怎么处理:
1. 如果你觉得公司不想干了,就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你支付以前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果你自己觉得公司还可以,不想和公司闹翻,就既往不咎。
3.如果你既想拿到双倍工资,又想在公司干。哪就比较困难,因为公司给你补签了合同,劳动局不太愿意受理这种情况的仲裁,如果仲裁失败,你在公司留下不好的影响,即使仲裁胜利,你还怎么在公司干下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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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8
当然可以主张原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你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签当时的日期,也就是说,今天签订的,签订日期就写今天,明天签订的,签订日期就写明天,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在今天之前,但签订日期一定要写真实日期。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后你就明白了。注意,合同签订后,自己必须留一份,这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追问

谢谢提示,不过很不好意思,我是用人单位。想把此前未签订的那段时间通过这次的签订,化解了。不知有何高见。多谢!

追答

我以为你是劳动者呢,我一般不回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但上面的回答相当于已经给你出主意了。你想化解风险,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给劳动者一点甜头,凡是顺利补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许多劳动者并不是一定要去主张双倍工资的。

追问

很是感谢,其实我不仅有自己的公司,同时也在为别的公司打工做事,这是我在别的公司交派给我起草劳动合同的一项工作,让我想起来我的公司还没有签订的潜在风险。实际上也正是我这种角色,更不会去做一些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否则我自己的公司也就留不住人才了。以上问题我只是担心我现在打工任职的公司中,会有极个别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员工,借劳动合同之名为难公司,想通过补签的方式将之前存在风险合理规避掉。再次感谢。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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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5-16
根据劳动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到补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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