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自学属于休学阶段,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扩展资料:
在家自学要求规定:
1、在家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具有与主流体制教育相异的教育理念,或具有特殊需求,促使他们选择在家教育的方式,而排除学校教育。
2、在家自学的学习者由于弹性较大,较具个人特色、创造力,在个人兴趣的领域花费超过在学者的时间力气而取得较高的成就,而对主流体制教育的学科考试较不擅长。
3、在家自行教育并非放任家长或监护人咨意对其学童进行教育,而是在政府秉持义务教育之特性、原则,在合目的、合价值性之下,对申请在家自行教育之学生施以定期的评量,以确定其学习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