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3年腊月十九(阳历2014年1月19号)结的婚, 当时他户口在学校没迁回来领不成结婚证,就没领.
当时只是在办了酒席,办了结婚仪式,直到2014年的7月7号也就是半年后领的证.
婚后一个月内就怀孕了, 到现在孕34周左右,
因为诸事感情不合, 我实在受不了了想离婚,
想问一下关于离婚的程序,
结婚前他家一共送了彩礼是8万8,加上其它小钱之类的一共是十万.
结婚仪式当天我陪嫁了一台电脑,一些衣服,一些被子之类的
还有6万支票,
结婚时他爸买了一辆6万2的小车, 当时只付了3万的钱,剩下的3万2是婚后五个月的时候我用我的陪嫁帮他还了2万,他自己也在外面借了1万还了车款.
婚后四个月的时候,他姑姑借走了三万.
就等于我陪嫁了6万, 但是我5万都拿出来 了, 车上户的时候因为他户口没回来所以上的是他爸的名字,
我现在纠结的是,我办结婚仪式时的陪嫁六万块钱算不算婚后共同财产?
毕竟那陪嫁是在领结婚证前陪的, 不是领结婚证后...
再有, 如果陪嫁六万如果算是婚后共同财产,我已经拿出了五万, 是不是就算按共同财产划分,他还得返还我2万?
因为现在怀孕34周,查出是女儿, 他不是很喜欢, 从怀孕知道是女儿以来就不怎么管我,
他家里 人也一样,都是重男轻女,
孩子生下来后,归谁? 如果他家不要的话, 我是不是可以签一份他们永远不管不要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的一切由我负责,哪怕是我送人他们也管不着,因为他们不要,我是不是就可以送人.... 找一个好的家庭把孩子送人行吗?
我们婚后没有其它财产纠纷, 就只有这些, 现在很是头疼 .
想请专业律师给点建义,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