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
2、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3、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3
男方无权卖房子但如果未办理过户那么男方还是存在卖房的可能性的,因此建议女方尽快办理过户,如果男方不予配合,那么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房产归宿,以法院判决书就可以过户了。如果男方已经出卖了改房产,而且对方是善意取得房产,那么女方只能要求男方赔偿房价款。
第3个回答 2011-02-23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 男方是没有权利卖房子的 但没有过户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可能会因为善意取得房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提早办理过户手续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参考内容:
第4个回答 2011-02-23
如果已经有离婚协议明确约定,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可以主张买卖无效。但是房产已经过户,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买卖时有效的,只能主张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