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厂做的很不高兴,各种变相扣工资.6月10号左右我和老板说有事急辞工,老板不批!然后我就没有去上班了!7月17号就是昨天,我打电话和老板说回去收工资!(我们厂是压一个月工资的,我走的时候五月份工资都还没有发)他说他们厂矿工一天扣3天的工资!算我一直在矿工.而且我这样急辞工造成他们厂方的损失,要罚我钱!所以我工资没得收!我跟厂签了劳动合同!我想问下厂方这样合理吗?我还能收到工资吗?
他这样有理有据的说扣了我的工资,我要怎么去跟他说!我告他还不是更大损失?各种手续费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