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已经过世人的名字有效吗

房子是爷爷过逝后才拆房补房, 再加钱买的,房产证上却写了死去的爷爷和在世的奶奶的名字,现在这房子是奶奶一个人的财产还是爷爷和奶奶共同的产财,如果要过户到我爸爸奶奶一个人做得了主吗?还是要其他的姑姑们也签字同意?

房产证是有效的,但是应该继承过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0
你好!是无效的
第一,先要办理遗产继承!把房产名字改为你的,才可以出售!
第二,在办理继承过户后,5年内出售也是要交出5.5%的营业税的
未满五年买卖双方要交的费用
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5-2%(卖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卖方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买方缴纳)
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4%缴纳
第三,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是要买卖双方本人都要到场的(或代理人凭公证过的委托)
第2个回答  2011-07-22
该房产为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爷爷是否已经过世?如果爷爷已经过世,且房产证未注明产权人所占份额,奶奶现只有权处置该房产的50%,另外50%为奶奶、及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奶奶一个人做不了主!追问

房产证是爷爷过逝后若干年以后办下来的,也就是说办房产证时,在房产证上写了已经过世的爷爷的名字和健在的奶奶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房产证还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吗?

追答

很多拆迁的房子都是这样:先签的协议,证很久才办下来,所以有些人已过世了。可能你家就是这种情况,但不懂政策,办证的时候没提出人已过世,所以房产还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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