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来的这家公司,当时要签合同投保险的时候公司要让我去办失业证,大学毕业时学校给我们的报到证我还没用,她不知道我的手续该怎么办理,跟我说我不去办失业证签不了合同入不了保险跟她没关系,还跟我说要签个协议说是我自愿不签合同的。无奈次月我自己打听着把报到证等手续证件弄齐最后交给人力去给我办理投保。
这时已经到了8月份多了,她就跟我说只能月初办理保险要等到下个月,到了9月份她说又因为我户口复印件不清楚没有入上,最后10月份才给我上上保险。
合同书是10月份开始签的。我真正入职的时间是6月底!
当时我还问过人力部门我说我前3个月的保险可以补交吗,她不屑的说不可以!
这两天打算离职,想争取的权利:
1.让公司补交我以前3个月的保险
2如果协商不成想劳动仲裁
没跟我签合同的三个月我可以要求二倍工资吗?能补交上我以前的保险吗?(证据:工资条最早有个8月份的,签订的网上协议是7月12日,报到证有市人事局的盖章和我现在公司的名称上面还盖着已就业时间是7月15日。)
如果劳动仲裁的话该怎么操作?另:我的离职信写什么原因比较好?我离职之后再仲裁可以吗?(我怕扣我东西,甩臭脸给我看)最长时间是多久?
谢谢。
公司跟我签了三份合同,最先8月份的又改成9月份的然后又改成10月的,我当时就觉得我以后肯定会找他们就留了个心眼把8月份签过的合同拿回来了,
追答那为什么连续三个月都跟你签订合同呢?9月份的合同有指明8月份签订的合同作废吗?10月份的合同有指明签订9月份的合同作废吗?
谢谢你的回答,按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离职是有更好的去处,我想争取我自己的权利而已。
谢谢你的回答,我已经打算辞职了,所以把这事拿出来。我觉得他们这样不公平,我也懂法就是不是很透彻,想问个明白人。
追答我也因为假期补贴多份工资呀,托欠工资呀去过劳动局申诉的,所以我想如果你真的气不过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诉的。如果时间有限,损失不大,你又不较真的话,你也可以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