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结婚,户口已迁入老公家,迁之前是农业户口,迁过去后还是农业户口。10年考上了市里的在编老师,户口还是农业户口。现在老公家正面临拆迁,但负责拆迁的人说我已经属于公办老师,没资格享受拆迁补偿。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