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包括奖金吗?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五险一金? 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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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但都包括奖金: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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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9
  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汇总薪资,没扣除月应缴杂项的薪资;对应的应该有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福利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比如年终红包、节假日的补助等,也是可以分开发放的,薪资管理制度上应该有规定,是薪资明细单上应该明确显示的。有的话也是包含在应发工资里面。
第2个回答  2011-01-09
包括!
应发不减五险一金,实发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09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全勤奖+技术津贴+行政奖励+职务津贴+工龄奖金+绩效奖+其它补助+....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缺勤-行政处罚-养老保险-代缴税款-....
两者无比例
第4个回答  2011-01-09
对,如果是季度奖金或是第13个月的奖金,可以用这种发法
还一种,是年度奖金,一年只能用一次,如6000元,6000/12个月=500元,税率属于5%,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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