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两项基本国策。
中国1978年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在20世纪80年代,把“保护环境”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作为中国的两项基本国策。
同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在这些国策、法律和法规中明确了土地保护的内容包括对土地资源数量的保护、防治土地资源污染的环境保护、维护土地的生产潜力和提高土地资源生产力的地力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的目的是要达到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扩展资料:
保护耕地:
2009年6月,一个农民自发成立的耕地保护协会在江苏金坛诞生,此后,同类协会在湖南、湖北等地相继涌现,成为守护耕地红线、维护土地权益的新生力量。这些相继涌现的农民耕保协会,彰显着公民力量的成长,也凸显农民对耕地的珍惜。
这些相继出现的新生事物,让人们发现,要守护好耕地,必然要发动一线最广大的农民。而要发动他们的力量,最直接有效的是让他们获得“好处”,看到实惠。
为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一些地方开展激励性保护,对耕地保护义务主体进行补偿。四川成都、广东佛山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对农民给予每年每亩200到500元货币补偿。湖北、广东、浙江等地给予耕地保护工作经费补助,对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贴。
而“得民心、惠民利”最看得见摸得着的要数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治,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而通过村庄整治,改变农村散乱差的面貌,改造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民生活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资源保护
关于土地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