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经商、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

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经商、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
后该公务员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中称自己对另一方的一建设工程有出资,且要求利润分成。
但另一方在了解事实后发现该部分出资实际上是投入到本合同另一方的另外一个工程中的。
请问这个合同的效力如何?
若无效则合同中的公务员要求的利润是否不需要支付而只支付这部分实际上投入在另一工程中的本金?

1,公务员在八小时工作外的时间是可以经商的不违法,2。没有利用手中权利经商也是合法的。
3,和你签订的合同如果合法也是有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务员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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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9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根据公务员法认定其签订的民事合同无效,因为公务员法一般被认为是管理性规范,故违反此法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所以,履行合同的利润本金应按约定支付。但公务员好像更怕内部处分,你懂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4
乱七八糟的··不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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