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对吗?

如题所述

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是不对的,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扩展资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不对,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同意!
1、成立业主委员会,经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物业公司只有协助召开业主大会,无权决定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事,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
当一个小区具备业委会成立条件后,应该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由业主、开发商代表、居委会代表、街道代表组成的筹备组,筹备组组长由街道代表担任,一般且三者的代表各一名,其余是业主,筹备组总人数为7个以上的单数。物业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首次业主大会、成业委会的钱由开发商承担。
在整个过程中,物业公司一般只扮演秘书处的工作,起草相关的文件,供筹备组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2
不对。
1、业委会会是小区全体业主的代表组织,物业公司是被聘用的服务组织。业委会的成立由小区业主说了算,物业公司只能提供方便、配合成立。
2、业委会由小区业主代表发起,在辖区物业办、办事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需要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超过半数的票数通过,业委会基本确定了,然后报办事处、物业办备案就算合法的成立了。
第4个回答  2011-06-02
不对,成立业主大会,是街道办,居委会,房管办,组织成立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和物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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