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 母亲一直和我生活 由我来照顾 到现在有30多年了 我母亲去世了 留下一套房子 也没有立遗嘱 我弟弟在我母亲去世后 要求分房子 请问这怎么分配? 我弟弟1980年坐牢 被判10年 出狱后一直无正当职业 游手好闲 有时候还要靠我们给予经济援助 住院做手术的费用都是我们出的 从未照顾过母亲 如果对簿公堂 我大概能占多少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