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份额如何分配?

奶奶在婚后,由单位集体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登记在奶奶名下,后来房子推行自行购买后,由我爸(老大)出钱,购买了房子70%产权。
奶奶想把房子留给我爸,但那会说房子留给谁就要留遗嘱,总觉得不吉利,就没让老人订立遗嘱,奶奶15年前去世了,爷爷在1年前去世,爷爷在去世前把遗嘱都立好,将整套房子留给我爸,并且特别提出奶奶的遗产份额也由我爸来继承,目前房屋要拆迁,关于房屋遗产继承就有问题了,爸爸的兄弟姐妹不同意爷爷的遗产处置。
所以我想问的问题:
1、奶奶婚后分配的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爷爷是否有权处置奶奶的所有房产部分?
3、如果爷爷无权处置或只有部分处置权利,他能处置的份额是多少?
4、爸爸他们兄弟姐妹4人,该套房产只购买了70%产权,剩下的30%部分必须全部购买完成后才能处置该房产,钱由谁出?
5、如果按正常遗产继承份额部分,请教大家每人应该按多少比例分配?

    婚后单位分配一套住房,在购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奶奶的一半房产属于没有立遗嘱,爷爷无权处置,除非奶奶授权了。

    爷爷占有已购买的一半,也就是总的35%,然后奶奶的35%,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爷爷和你爸爸的兄弟姐妹4人平均分配,35/5=7,也就是每人7%。

    剩下的30%,应该是协商后,获得房产的人承担。

    按照正常的遗产继承。你爸爸有7%+42%=49%,然后你爸爸的3个兄弟姐妹每人7%。剩下未付款的30%按照第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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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5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第2个回答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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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08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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