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在婚后,由单位集体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登记在奶奶名下,后来房子推行自行购买后,由我爸(老大)出钱,购买了房子70%产权。
奶奶想把房子留给我爸,但那会说房子留给谁就要留遗嘱,总觉得不吉利,就没让老人订立遗嘱,奶奶15年前去世了,爷爷在1年前去世,爷爷在去世前把遗嘱都立好,将整套房子留给我爸,并且特别提出奶奶的遗产份额也由我爸来继承,目前房屋要拆迁,关于房屋遗产继承就有问题了,爸爸的兄弟姐妹不同意爷爷的遗产处置。
所以我想问的问题:
1、奶奶婚后分配的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爷爷是否有权处置奶奶的所有房产部分?
3、如果爷爷无权处置或只有部分处置权利,他能处置的份额是多少?
4、爸爸他们兄弟姐妹4人,该套房产只购买了70%产权,剩下的30%部分必须全部购买完成后才能处置该房产,钱由谁出?
5、如果按正常遗产继承份额部分,请教大家每人应该按多少比例分配?
婚后单位分配一套住房,在购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奶奶的一半房产属于没有立遗嘱,爷爷无权处置,除非奶奶授权了。
爷爷占有已购买的一半,也就是总的35%,然后奶奶的35%,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爷爷和你爸爸的兄弟姐妹4人平均分配,35/5=7,也就是每人7%。
剩下的30%,应该是协商后,获得房产的人承担。
按照正常的遗产继承。你爸爸有7%+42%=49%,然后你爸爸的3个兄弟姐妹每人7%。剩下未付款的30%按照第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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