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我本属于县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2004年9月被借调至市处(也就是原单位上级机构)工作至今。

现事业单位改革,要清退我们这批人。在这段时间只签了两次合同,2004年签了一年,07年签了一年,。7年里受到的是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我想知道现在我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在线等~~

你属于借调人员,编制还在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只是签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是你原单位的上级机关,现在事业单位改革,必须是在编人员才行,所以你只能回原单位工作。这就是现实国情决定的,没办法。就算你找人社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估计机会也不大,如果不考虑后果的话,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追问

起诉的话,有法律依据吗?能具体点吗

追答

法律依据当然就是劳动法了,起诉那你肯定要找代理律师,如果你真的决定走起诉这条路的话,那你最好直接去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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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7
争取变借调为上调嘛.否则只能回原单位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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