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我想问 例如 我是公积金贷款 每月还款1500 其中 1000是利息 这利息可以扣除1000对吧 但是我少交的那1000扣除的钱 是在公积金账户体现 还是在个人银行卡上体现出来呢?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是按照定额扣除的,无论是否有住房公积金,也是按照1000元的标准减扣。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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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5
1000可以扣除,不是你少交1000
而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把各种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你这个1000),再减去5000起征点,剩余多少,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000应发工资-公积金2000-医疗保险金200-养老保险金800-专项附加扣除1000-起征点5000=1000,那么你上税,就是1000*第一档费率3%=30元
如果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你的个税是
10000应发工资-公积金2000-医疗保险金200-养老保险金800-起征点5000=2000,那么你上税,就是2000*第一档费率3%=60元
第一档费率都是3%,扣除多少,就相当于少上税 扣除金额*3%
在发工资的时候,就少上税,少上的说,就发到工资卡上,体现在工资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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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23
这个是国家为了减少人民负担,为了国家发展做出的一种决策
第4个回答  2021-08-30

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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