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购房合同后,不想要了,要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吗?如果是那我只能买下那套房子了。

由于冲动交了5万定金,签了购房合同,售楼小姐说当天也做了网签,如果退房会交多少违约金?多谢了!

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只支付了5万定金,而没有支付总房款20%的首付款的话,。。

要有思想准备:最多损失5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0%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要是法律武器运用得当的话,可以退回5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1.不能支付20%违约金,因为根据房屋买卖行规,没有支付总房价的20%款-30%款给卖方时,从另一个层面表示,买方买房还在犹豫期。(所以不应该承担支付卖方的所谓的20%的违约金)。但同时为了表示买方买房的诚意,所以买房愿意在买卖条约公平/公证/权益与义务相等的情况之下,交纳定金5万元。

2.这里要指出的是,条约是谁定立的,假如条约仅仅是卖方定立而买房仅仅是签字表示认同的话,则条约可能存在对买方不公平的可能,假如条约是开放商定立的话,则条约有可能存在霸王条款,假如条约是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定立的话,则中介机构有碍于中介机构的收益状况,有可能存在偏袒卖方的可能。
假如条约的定立有以上(1.2.)情况的话,买方不但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买方不承担所谓卖方提出的支付20%违约款同时因为条约的定立时存在有明显霸王条款嫌疑和条约的定立没有体现买方的权利,为由,要求退回5万定金。但是买方愿意支付卖方在整个过程相应的材料损失费。

最多损失5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0%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理由充分的话,可以退回5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19
你好!根据法律,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因此,对于你来说,你作为交付定金方,如果不履行买卖合同,则应承担丧失定金的法律责任。此复!
第2个回答  2009-04-19
这个不好说,主要还是看你们签订合同针对违约,条款都有什么?如果条款上写的违约金是按照总房款的20%就没有办法了
第3个回答  2009-04-19
你签的购房合同上有。是不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要以所签的购房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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