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良乡通过中介买了一处房,原房东买这套房时35万,卖给我们是50万.我们已交给他49万.
现在房地产市场通过中介过户二手房时,都有合理避税一说,也就是出的网签合同,都应该是35万的标价.这样买房人交税是交一个契税,大概不到3000元.
如果走差价即15万的话(50万减去35万),就要交3种税,大概2万5.
现在原来房东想借此机会,收取好处费,也就是说,如果都是按35万的标价走的话,如果让他签字,就要给他1万元作为签字的筹码,说这样可以让我们是省下2万多的税,是好处费.不然就不签字,那按差价走,让我们去交2万5的税.
请问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