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已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与被告同意调解,是否还应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轻伤案件已立案,正处于侦查阶段,被告取保候审中,被害人同意调解,调解书写明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这能否作为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 或则说被告能否因此免于刑事责任。
事情本来就不复杂,就是双方互相推拉踢了一脚踢出个轻伤。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侦查阶段是可以撤销的。如果这案件同意调解,情节又轻微,从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的角度,是否可以决定撤销,调解就行呢?

  因为已经立案侦查,所以该案件应属于公诉而不是自诉,即使被害人与侵害人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也仅仅是只能撤销民事诉讼,刑事责任还是应该被继续追究的。
  故意伤害案(轻伤)(下称轻伤害案)是指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被告人被指控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轻伤犯罪后果,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轻微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三机关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等。因此,对轻伤害案的报案或控告,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如发现被害人没有证据证明,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此外,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轻伤害案,人民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刑诉法实施规定》第4条、《刑诉法解释》第一条有相应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公诉程序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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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9
1、被害人同意调解,调解书写明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这能否作为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

这不是法定条件,因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撤销案件,这只是一个酌定情节,是否撤销案件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侦查阶段是可以撤销的。如果这案件同意调解,情节又轻微,从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的角度,是否可以决定撤销,调解就行呢?

理论上是有这个可能性的,但是并不是只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一定会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适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条件之一,并没有明文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就不提起公诉,因此只能说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但不一定就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得由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
四、对于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的下列案件,应当依法快速办理:

(六)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28
轻伤害被害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自诉案件,但是你这个都已经进入侦查阶段了,应该是公诉,公诉是不能撤诉的,但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应该可以从轻量刑的。
第3个回答  2009-04-28
应该可以撤销案件,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于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第4个回答  2009-04-28
可以视同撤销案件,可免于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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