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29
1、被害人同意调解,调解书写明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这能否作为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
这不是法定条件,因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撤销案件,这只是一个酌定情节,是否撤销案件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侦查阶段是可以撤销的。如果这案件同意调解,情节又轻微,从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的角度,是否可以决定撤销,调解就行呢?
理论上是有这个可能性的,但是并不是只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一定会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适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条件之一,并没有明文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就不提起公诉,因此只能说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但不一定就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得由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
四、对于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的下列案件,应当依法快速办理:
(六)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