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3.14入职宁波这家公司,当时谈的年薪是5万2-5万4左右,试用期是一个月。合同也签了,但是没有给我一份。到4.14号应该转正的时候,也没人通知说要交转正申请,等到4月底的时候经理才说。所以4月14号转正以后半个月的奖金也没发,说是转正申请交的晚。12月25日下午,经理跟我说公司单量少,用不了这么多人,而且我家河北远,所以就让我做到12.31号。12.27号叫我签一份解除合同协议,上面写了赔偿金和12月份工资在1月8号一起发给我,签字后不能提起任何申诉仲裁等。但是奖金都没写是多少什么时候发给我,我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是3000块,每个月的8号发工资,奖金是2个月发一次现金,每个月的奖金都只发80%,剩下每个月奖金的20%,到年底才一起发给我们。我每两个月的发到手的奖金是2560.我想咨询下,奖金是否可以和工资一样,可以要求公司工资奖金都在我离职的时候一次性支付给我,而且这个解除合同的协议有没有什么隐形的条款是对我不利的,我具体应该得到哪些利益,我该怎么做?
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是指除了试用期外,转正以后八个月所有基本工资加上奖金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吗?
追答12个月平均工资。
追问转正之后到现在只有8个月,那就是按8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另外,公司是否应该提前30天通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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