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情况是这样:
男方经济境况困窘,基本每月一千左右的工资。
女方经济状况十分良好,每月保守一万元。(跟老板有关系但未有证据,有套新房以他人名字购买)
孩子初中。
共同财产,一个房子,约价值100万。
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未上诉法院,她不要房子但要一半的房钱,孩子归她。并且提出男方在拿出二十万用来还以前买房的借款。
男方不同意。因为没有钱给她。否则不同意离婚。
请问这种男方没钱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吗?第二次上诉一定判离吗?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31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二次起诉,法院可以判离
第2个回答  2009-07-30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很难判离,除非有法定情形,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一般第二次上诉会判离婚的,但是男的若是真的没有钱来还钱,那么,也只能是欠着了。等男方有钱了再还,但是这就需要一个过程了。离婚的话,第二次上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了。但是男的没钱,可能会判女的要房,给男方一般的房钱,实在不行也只能把房子卖了,双方各半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7-30
离婚案件是不能上诉的,一审终审。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理由是什么,没说明白。如是财产原因法院会主持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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