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工作十几年了,现在单位提出辞聘或者解聘我,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如题所述

可以,注意下,收集自己的加班的证据和平常多付出的劳动,没有给报酬的,这点很重要,那个离职补偿没有多少钱,因为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都特别低,注意是基本工资,不含那些补贴的。主要看加班这点来打官司,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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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3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48条、87条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作十年以上三倍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3
只要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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