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外来文化利大于弊对对方提问

辩论赛外来文化利大于弊对对方提问

我觉得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弊大于利,我是很热爱中国文明的:
1 众所周知,任何事务都有两面性.外来文化作为一种事务,肯定有利也有弊.今天的辩论,反方不应排斥外来文化它有利的一面.并非外来文化就应全盘否定(既然是辩论“利”与“弊”,那么,双方就已经默认了利与弊的同时存在),辩论的关键在于哪方面更大的问题.我认为,从民族文化发展的整体上、根本上讲,应该是弊大于利.
2 事实上,就文明本身而言,并无利弊可言,只有在一定的文化中才能对它进行价值判断.从基本概念中不难看出,文明以文化为基础,文明是文化的一种升华.然而,就文化本身而言,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又有不同的区别.如从历史阶段分,就有“原始、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之分;从地域分,就有“ 中国、日本、美国、德国”等的区别;从民族划分,就有“中华民族、大和民族、日尔曼民族、阿拉伯民族”等的差别……所以,承认文化的诸多差异性,也是辩论的一个基础.同时也可得出,外来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区分已超越了文化本身.
3 民族文化、外来文化,它不仅仅是文化,加上“民族”与“外来”的限定,也就使二者的范畴比文明、文化本身缩小了许多.我们辩论的重心也应在“民族性”与“ 外来性”的区别中进行,而非停留在文化本身.这也是将形势转向我方的一个关键点.既然说文化有外来与民族之分,那么就可以说,没有哪一种外来的事物的历史地位能超越这个事物本身.
4 从发展的本质上看,它是一个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是一种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发展的动力系统就是内因和外因.而我们知道,事物的发展,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根本.所以从发展的角度看,关键还是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即本民族内部自己的发展,才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
5 从外来文化这个实体来讲,它本来就是一个“混合体”.在外来文化的内容中,包含着对我们有利的方面、有弊的方面、不利不弊的方面.在这样一种“三分天下” 的局面中,足可见对我们有利的部分仅占三分之一,至少还有三分之二的部分是对我们非利的.那么仅从这个三分之一与三分之二的比重来看,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难道你还坚持利大于弊吗 ?
6 我们还应明白一个事实,纵然是优秀的外来文化,它也不一定就有利于本民族文化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本民族文化的发展,还要看外来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的吻合程度.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自我的特色,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如果外来文化不符合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那么,它们的涌入必然是弊大于利的.与此同时,“优秀” 也是一个相对概念,优秀与否,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其含义也会不一样.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享乐、金钱至上”的观念是可取的,而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恰恰是不可取的;还有西方国家所倡导的“人权”,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权”绝对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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