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4月份在北京通州一家公司工作到今年3月份离职,在此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周六正常上班也没有调休及加班费。此案我已申请了劳动仲裁,证据交换时看到公司居然伪造我本人签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自愿放弃补偿金及加班费的辞职申请说明,辞职申请说明只有落款签字是伪造我本人的,其余事项都是公司填写。伪造的劳动合同在辞职说明里写到原件丢失。至于伪造我本人的签名但凡是正常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和我签名不符。说明我本人有和公司法人的通话录音可以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还有一位证人。想问一下各位像这样粗略且没有原件的证据仲裁也能认定为证据吗?仲裁员说如果申请笔迹鉴定要2个月时间,如果不申请笔迹鉴定我应该怎样推翻公司制造的伪证,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做?还请详细解答。谢谢各位
我想要问一下具体我该准备些什么,或者我该怎么做,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或者陈词
追答向法院提书面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