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我到仲裁院提起仲裁。1。公司答辩材料里伪造了我的任命书,奖惩办法,管理制度等材料。任命书中说任命我为公司负责人,由我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从而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些东西在我走之前是没有的。公司只有打印的字体加盖公章。我该怎么办?我进公司的时候就没签劳动合同,也从未说过让我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我怎么收集证据?怎么反驳呢?
2.公司以某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了错误,导致未能中标为由,让我赔偿15万元的损失。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不是我,授权代表也不是我,授权书和投标文件上签的都是另外一个同事的名字。这个同事是我们项目组的,我是项目组长,但这个项目他是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由他负责,我基本没有参与该项目,况且投标项目是有多个竞争对手的,他凭什么就认为他一定能中标呢。他说是因为我管理失职,所以要求我赔偿。这样对吗?现在授权书和投标文件在公司手上,我在答辩材料里或者庭上能要求公司提供出来吗?具体说说我该怎么操作呢。
第二个问题我知道怎么解决了。第一个问题里面,公司伪造的证据我不认可就行吗?我不认可的话仲裁员就不会采信吗?这样说不通啊。除了文书鉴定,没有其他的办法来证明是他们伪造的吗?我具体该怎么在答辩书上应对这一点呢?求解答。我提高悬赏了。
1.我并不是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负责人,那个任命书是伪造的,没有我的签名,只有公司的公章。公司伪造了这些材料,我该怎么应对呢。
2。公司的同事在写投标书的时候确实犯了错误,但不是我写的投标书。该同事是项目经理,也是公司的授权代表。我只是他的组长,但基本没有参与该项目。公司认为我管理失职,让我赔偿。这合理吗?该项目的授权书的投标书在公司手上,我能要求公司提供给仲裁委来证明负责人不是我吗?请回答谢谢
看了你说的,我很有信心。心里舒服不少。
追答关于公司需要提供的证据,仲裁会让公司出示,不出示以致证力不足的一律不采信
有我同事签名的授权书和投标书,但是都在公司手上,我能要求公司提供给仲裁庭以证事实吗?因为每个投标项目一定会有授权书和投标书的,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追答刑事的,你可以按照我的去做,民事的说实话不敢乱说,毕竟要对你负责不是吗,文书的鉴定我可以帮你找人,记得给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