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急)

现准备跟女朋友结婚,订购了一套房子,但是预定款是她们交的并且拿的是我女朋友的身份证做的登记(我事后才知道),这个房子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交钥匙,但是我们现在准备结婚,剩下的房款我们还没有交。请问:剩下的房款我们结婚后在交,房产证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如果只写她的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请知晓法律的朋友指点迷津。不胜赶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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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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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1

第3个回答  2018-10-26
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交首付款,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8-10-26
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就算只写一方的名字你们结完婚一起还房贷也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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