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离家出走了十几年至今未归,我现在起诉离婚,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可以判离吗?还要公告吗?

如题所述

你的问题在于能不能联系上你老婆的?如果不能,那么法院受理后,只有依照《民事诉讼费》的规定,予以60天的公告以示将你的诉讼材料送达,然后才是开庭审理。当然还是找不到人的,又是分居十几年了,一次性叛离那是基本上肯定的。追问

要二审吗?

联系不到她,

追答

找不到被告的缺席审判,就是你说了算的,只要你不上诉中级法院的,那里来的二审。

追问

我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的

请问,人民法院是属于什么级的呢?

追答

你的离婚起诉一审一定是在初级人民法院(县区级),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你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那才是到了地区级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追问

我是县法院,那应该就是初级的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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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8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关键是需要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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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08
可以判离,要公告
第3个回答  2016-03-08
可以离婚追答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离婚

追问

用不用公告?

追答

第4个回答  2016-03-08
人找到了吗?追问

她曾经是在躲避我,

追答

现在呢

还在躲吗?

她肯定有家庭了,你可以告她的

追问

我在十年前去她娘家找了很多次,她娘家人都帮她满着,

她是山东的,那边有户口的,江苏这边的户口是审请的,可以说她是有两个户口的,我们拿了估结婚证,小孩都十几岁了,

追答

你是江苏哪里的?可以去告她

追问

就是涟水

我不想那样做,没必要,告她有什么意思呢?我现在就想平平静静的把离婚证办了就可以了

追答

好人啊!也是 毕竟你们有共同的孩子

追问

怎么说呢?我不想跟她去烦,告她有什么好告的呢,除非也就是拿点钱出来,钱卖不了感情,感情都没有了,还要她钱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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