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14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7-07-14
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两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第3个回答 2017-07-14
超过一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要求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到满一年(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